机构概况

  • 单位介绍
    楚雄州投资促进局职能简介

                                                       楚雄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十届州委常委会第33次会议关于调整规范楚雄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机构编制事项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楚雄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简称“楚雄州投资促进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简称“楚雄州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楚雄州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州投资促进政策、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二)指导、统筹、督促全州招商引资工作;

    (三)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

    (四)为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统筹协调和全程服务;

    (五)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和国内经济合作统计,组织实施全州投资促进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六)负责策划推出重点招商项目及项目库建设,发布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开展投资促进宣传;

    (七)受理并协调处理投资企业投诉;

    (八)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楚雄州投资促进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老干部服务等工作。

    (二)招商合作科。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及沪滇协作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实施;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督查和分析研判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目标考核;负责外资引进等工作。

    (三)信息调研科。负责发布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开展投资促进宣传;负责调研起草全州投资促进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及综合性文稿;负责建设和管理维护招商网站、微信公众号、招商大数据等招商引资平台;负责编发楚雄招商信息等工作。

    (四)项目开发科。负责指导、统筹全州招商引资项目包装、策划、开发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和管理州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资料等工作。

    (五)投资服务科(楚雄州投资服务中心)。负责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协调受理外来投资企业投诉;负责联系商会、中介招商及代理招商相关工作;负责省州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协调推进等工作。

    第五条楚雄州投资促进局事业编制17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3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第六条现有工勤人员自然减员后,不再调入、招录工勤人员,工勤人员编制按照“退一收一”的原则由州委编委收回。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