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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占用公共区域违法经营,消防通道堵塞严重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4-11-01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我是彝人古镇一期荷花苑做生意的商户,在这里经营多年,都是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但同样是在荷花院内经营的肥牛食府,以为自己租的铺面多,就为所欲为,把整个院子占为己有,在院子里随意改造,私自搭建,摆放桌椅,住在里面的人和我们在里面经营的商户车辆无法停放,本来公共绿化,停车的地方成了他家的后花园,车辆全部堵在门口过道,我们经营户都不敢开车来,偶尔开来都只能堵在门口消防通道,有时候正忙着做生意,又有人打电话叫挪车,太心烦了,平时出去拿货,别说是汽车,连电动车都骑不出去,人出去都要擦着车门才能通过,这样的现象存在那么多年,彝人古镇物管公司视而不见,这样的院子居然还能通过了创文,创卫,这是在给我们文明经营的商户做“示范”吗?是不是我们也可以像他家一样把桌子放到院子里,让客人去院子里面坐,我们要求严查物管公司和肥牛食府背后的勾结行为,清理院子,还我们停车位,还我们消防通道,还我们公共绿化,让我们正常经营,不要做只会收物管费,不干正事的人,盼早日解决,不然我们也去院子里面经营去了。
    回复人名称 政务信息员
    回复时间 2024-11-08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的关心关注,您在网站的留言我们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肥牛食府在院子里随意改造,私自搭建,摆放桌椅,导致里面经营的商户车辆无法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我们已将问题反馈到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高新区大队、高新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
    11月7日,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高新区大队、楚雄高新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分别对该商铺进行宣传、劝导、制止。
    高新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对该商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餐饮店在5日内自行拆除小区公共院内搭建的建(构)筑物。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已要求彝人古镇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定期进行巡逻检查,并要求肥牛食府商家禁止在四合院内乱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必须保持院内卫生干净整洁,文明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