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项目

元谋县金沙湖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

来源:元谋县投资促进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11    点击数:

一、项目类型:用地类项目

行业类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产业类别:旅游文化

二、项目概况

(一)投资估算:100亿元(人民币)。资金筹措方式:企业自筹/合资/独资/合作/金融贷款/其它。

(二)建设内容:项目规划范围以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成而形成的3100公顷的“高峡平湖”及沿江两侧为主,规划将龙川江右岸江边乡集镇及周边乡村地区(风景名胜区以外的)划定为“金沙湖康养度假区”,突出金沙湖“避寒康养”优势,布局康养旅居、滨水休闲、户外运动、亲子游乐、文化体验等业态,并充分考虑移民集镇需求,打造主客共享的康养主题度假区,与金沙江景区(风景名胜区) “一游一居”和谐共建。

(三)项目选址:元谋风景名胜区金沙江景区以外,包含江边乡集镇及周边乡村地区,计划占地面积10.65平方千米。

三、项目优势

目前完成《金沙湖旅游发展概念规划》、《元谋风景名胜区金沙江景区详细规划》和《金沙湖康养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按照分期分步实施的原则已引进金沙湖水上运动乐园及半岛庄园营地项目,正在筹备金沙江国际帆船赛,建成元谋龙街渡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红军长征纪念馆,启动码头建设,完成航区划定和航道认定。

四、支持政策

(一)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元政函〔2023〕5号)文件,对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每创建成功一个,县级以奖代补150万元;对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每创建成功一个,县级以奖代补2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每创建成功一个,县级以奖代补1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造提升后达标的五星级饭店,县级奖励4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造提升后达标的四星级饭店,县级奖励10万元;对新建或改建达到5星级4星级3星级标准要求的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3万元补助奖励;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奖励。

(二)企业到元谋县投资,发展一二三产的,从“土地使用、降低成本、减免税收、扶持发展、奖补促进”等方面根据不同投入、不同产出、不同产业予以扶持。

五、要素保障

工商业用电成本约0.41元/千瓦时,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最低0.36元/千瓦时;商业用气5.2元/方,居民用气4.1元/方;生活用水2.8元/方;人力参考价小时工资16元/时,普通人工工资4000-4200元/月;技术工人工资4500-6000元/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元谋县投资促进局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

联系电话:0878-608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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