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7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投资服务的方针政策;(2)负责组织和承办州政府开展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楚雄州投资环境;(3)会同州级有关部门编制全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4)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州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5)负责省外、州外来楚投资企业论证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6)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外来企事业单位在楚设立办事机构的报批、证照等事项;(7)负责组织协调“川滇五州市经济合作区联席会”等系列区域性经贸交往活动,并承办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日常联络及相关工作;(8)负责对国内外投资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9)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州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任务指标的完成、考核和奖励事宜;(10)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州招商引资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位推动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州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1133”战略和省州招商引资工作会议部署,聚焦“三张牌”重点产业,突出招大引强,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区域合作,力推重大项目落地,招商引资工作持续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止12月底,全州预计到位州外资金1300亿元,完成年度奋斗目标进度100.9%,增长27.2%,其中,省外预计到位资金860亿元,完成年度奋斗目标进度101.3%,增长26.6%;产业预计到位资金900亿元,占比69.2%,高于州政府产业到位资金占比目标9.2个百分点。我州2018全年招商引资内资主要指标均可完成年度奋斗目标。实际外资400万美元,完成奋斗目标101.0%增长33.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州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招商合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9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1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49万元,占总收入的0.1%。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33.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调资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42万元,占总支出的71.5%;项目支出202.98万元,占总支出的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年度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44.3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调资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招商合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9.42万元。与上年421.17万元对比增加了88.24万元, 增幅20.95%,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调资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招商合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98万元。与上年246.83万元对比减少了43.85万元,减幅17.77%,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具体项目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8万元,招商引资181.7万元。

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楚雄市(含高新区)、禄丰县、大姚县、武定县、元谋县居州外引资总额绝对数前5位。大量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的引进,为我州在新常态下培育新动力,促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借助“南博会、厦洽会、绿投会、进博会”等大型展会节会平台,积极组织参会参展,多方位推介,精准对接企业;同时利用60年州庆、楚雄彝族火把节、双柏虎文化街、永仁赛装节、姚安荷花节、武定牡丹花等特色节会契机举办招商引资推介会,扩大影响,吸引投资,与贵州贵澳集团、大连万达集团、中投国际集团、云南实力控股集团、云南金七制药、四川德仁堂康养实业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医院、云南蓄电新能源等100余家企业成功合作或达成投资合作意向。年内60年州庆、第五届南博会、2018楚雄州火把节招商引资推介会和20届中国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上累计签约项目127个,累计签约(内资)1330亿元,外资7500万美元。围绕楚雄州“1133”战略部署,州县(市)招商部门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努力优化引资结构。重点产业招商取得实效成效。1-10月,全州共实施州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1117个,到位资金最多的三个重点产业分别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旅游文化产业以及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分别到位资金349.97亿元、151.73亿元和75.24亿元。随着云南裕丰药业、云南铭鼎药业、姚安血液制品加工、南华康养中心、双柏白竹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开发等一大批重点产业项目的落地,招商引资对全州结构调整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州委、州政府继续高位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州级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全程参与重大项目招商推介、精准对接贵州贵澳集团、大连万达集团、中投国际集团、云南实力控股集团、云南金七制药、四川德仁堂康养实业等企业,促成西安隆基硅单晶硅片、隆基光伏小镇、隆基经营计划中心、物流中心、研发中心和人才培养中心、豪安能源单晶硅棒、神威药业等一批重大项目成功签约实施。2018年全州实施协议投资额亿元以上大中型项目427个,到位资金819.87亿元,占到位资金总额近2/3;其中,协议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到位资金391.20亿元。高位推动招商实现了重大签约项目、重大招商活动、州级重点产业、国内主要经济区的全覆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657.46万元对比增加33.66万元,增幅5.12%,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调资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91.12万元的85%。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基本支出50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8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59万元)和项目支出202.9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8万元;招商引资181.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91.12万元的11%。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6.3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84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91.12万元的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91.12万元的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招商合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42万元,下降4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9万元,下降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年初经费预算安排经费支出。在招商引资接待活动中,不上高档酒和菜肴,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和经费。同一项目支出在行业内多方询价,尽可能节约成本。严格控制会议人数、天数,杜绝无关人员参会,压缩会议开支。紧密安排行程,缩短出差时间,降低差旅费成本。多措并举严格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万元,占37.15%;公务接待费支出13.15万元,占62.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招商合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万元,主要原因是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及书报杂志的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含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招商合作局资产总额15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09万元,固定资产107.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60项,账面原值20.6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2.16

45.08

107.08

0

38.01

0

69.0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44.8万元,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2.94万元,增加84%。主要原因是2017年楚雄州招商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班经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干教科审批,培训班一期,培训人员50人,经费开支29.08万元;2018年楚雄州招商系统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暨综合提升培训班经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干教科审批,培训班二期,培训人员100人,经费开支44.88万元,培训费同比增加22.94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

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

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

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楚雄彝族自治州招商合作局

2019年9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