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zcjj-/2024-0902002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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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投资促进局
《云南省实施招大引强专项行动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实施招大引强专项行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理解《若干措施》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11月,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实施招大引强专项行动,精准做好产业谋划、项目策划,引进一批大企业、好项目”。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年)》明确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绿色硅等12个重点产业发展目标、方向,大力实施招大引强专项行动,着力引进一批带动作用强、示范引领优势明显的大企业和大项目,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助推加快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强省建设取得新突破,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10条,重点围绕明确招大引强目标定位、强化招大引强工作举措、压实招大引强主体责任、优化招大引强保障机制等方面制定相关措施,突出指导性、实用性、操作性。
(一)明确招大引强主要目标。一是对“大”和“强”作了界定。定位为“大项目”和“强企业”,“大项目”是指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类招商项目,“强企业”主要指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二是明确并细化了年度目标任务。“大项目”引进,围绕我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明确的重点产业,对目标任务进行了产业类别细分;“强企业”招引,明确了“三类500强”及行业龙头当中“链主”企业招引任务和优质企业总部招引任务。
(二)强化招大引强工作举措。一是建立完善省级产业招商工作架构。为进一步提升产业招商的针对性、协同性、配套性,突出招大引强“招引”功能,围绕12个重点产业,由省投资促进局牵头,省级重点产业牵头部门配合完成“一个产业+一个产业招商专案+一个人才招引方案+一套产业支持政策”的“1+1+1+1工作架构”,强化省级部门带头招商,加强对州、市及园区的指导,引导重点产业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科学合理布局。二是建立省级招大引强项目库,将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支撑能力强、财税贡献大、吸纳就业多的优质产业类项目纳入省级招大引强项目库,强化省地联动,对入库项目实施重点跟踪、重点督导、重点调度、重点服务,充分发挥优质产业类项目的辐射带动和产业集聚效应,助推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关键环节。三是建立重要目标企业库,持续更新和完善重要目标企业库,加强省、州市、县三级招商线索及信息联通,进一步推进对全省重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关键作用的大企业开展招引工作。
(三)压实招大引强主体责任。一是明确了省投资促进局为牵头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作为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省招商委的领导下,会同省招商委成员单位,承担统筹调度全省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必须落实好省级招大引强调度机制及带头带动招商工作职责,并牵头推进招商项目全程服务保障机制,持续提升我省招商引资质效。二是推行“一把手”招商工程,强化各州、市产业招商规划引领。为贯彻落实好我省推进“两个革命”规定有关精神,明确了各州、市“一把手”在推进招大引强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产业招商工作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压实州、市招商引资主体责任,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持续提升招商引资质效,推动各州、市构建良好产业生态,推动招商引资进入龙头带动、链式集聚、集群发展的良性轨道。
(四)优化招大引强保障机制。一是建立项目推进保障机制。在推进省级招大引强项目过程中,通过实施兑现我省重点产业配套政策,加强和改进项目审批服务和政策指导,建立州、市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等措施,强化产业政策兑现和项目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对具体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水平。二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参照外省(区)招商引资质效考评激励机制,为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制定了对全省招大引强排名前6名的州、市给予经费奖补的措施,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工作态势,助力各州、市大力开展精准招商、重大招商项目策划包装等前期工作。三是加强风险防范。通过制定相应的常态化机制,强化招大引强风险防范和工作督察,进一步规范管理各州、市、县、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行为,持续提升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对各类风险的防控作用。